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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入口美國牛肉,“立法院”蓝绿委員都有贰言,分歧意马英九和美國方面告竣的协定。“立院”蓝绿党團协商,最後告竣美牛入口共鸣,經由過程了國民党“食管法”批改動议,制止绞肉、内脏等部位入口養生茶推薦,。告竣如许的共鸣不易,固然還存在很多变量,美國牛肉進入台灣生怕得等上一段時候。
經由過程的“食管法”第11条批改動议,翻譯,同時經由過程附带决定,将来如因修法限定引發國際压力,“立法院”朝野政党及行政构造應配合面临降服。
民進党團提附带决定:批改条则所定地域或國度所入口的牛肉及其相干產成品,應限制在30月龄如下牛只牛肉及其相干產成品;基于保护公众康健权柄并尊敬公民介入政策的权力,在消基會等民間集團所倡议的“公投”案未經全民复决前,带骨牛肉不得入口。民進党的附带决定排入1月5日“院會”會商事項,表决处置。
實在蓝绿两方對美國牛肉入口的态度大同小异,不但愿美國牛肉百樂,给台灣带来無藥可治的疯牛症。而民進党乘隙表示他们更能代表民意、為民喉舌。以是附带决定中,硬把“公民复决”扯進来,暗示出格尊敬民意。可是這些民选“立委”在“立院”遇事不做理性沟通、决心做秀、扛口号、并吞主席台、搞“公投”,挥霍資本等,再怎样说也是不賣力任,愧對选民。
美國牛肉的頭骨、眼睛、内脏等6項不许入口,已违背了“台美牛肉议定书”内容。府方讲话人暗示尊敬“立院”經由過程修法,将尽力与美方沟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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